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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咨詢者:劉原
老師您好,我是一名事業(yè)編制人員,打算報考本縣檢察院職位,我的親叔叔就在檢察院工作,請問這是不是屬于應當回避的職位,不能報考呢?
提問時間:2017-03-22 09:28
管理員解答好評率:100%
您好,考生情況應是不能報考。有關回避原文規(guī)定為: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不能報考錄用后即形成公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是指:⑴夫妻關系;⑵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⑷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解答日期:2017-03-2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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