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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咨詢者:侯玉榮
請問右手大拇指缺失殘疾,有四級殘疾證,能報考公務員嗎?
提問時間:2018-07-10 10:44
管理員解答好評率:100%
你好,招錄職位為“面向殘疾人”的,報考人員須持有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為山東戶籍或者山東生源當年應屆畢業(yè)生,生活能夠自理,無全身性、進行性疾病,并符合招錄職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獨立開展工作,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guān)規(guī)定要求。其中,聽力殘疾的人員,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較好耳3米內(nèi)應當能夠聽到談話,且言語能清晰交流,符合其他報考資格條件。報考人員報名時,請在《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的“備注欄”中注明殘疾類型級別、具體狀況和情形等,可參考《殘疾人殘疾分類和等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2011年第2號公告,GB/T26341-2010)填寫。
解答日期:2018-07-1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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