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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公務員考試
濱州鄒平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36人簡章
http://www.www5566.cn       2021-07-29      來源:(平安鄒平)微信公眾號
【字體: 】              

鄒平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鄒平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tǒng)稱“輔警”)3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二)具有職位要求的學歷、年齡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學歷作為報名條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視力符合職位要求。

(四)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輔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國有企業(yè)下崗分流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關系或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職位及要求

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鄒平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設置表》(附件1)。

三、報名

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鄒平市黃山三路221號(交警一中隊院內(nèi)北樓),咨詢電話:0543-2188019。

(三)報名要求:報名人員自行打印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誠信承諾書》(附件3)、持本人有效期內(nèi)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信網(wǎng)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報名,退役軍人持退出現(xiàn)役證(以上材料均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時,交一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上個人姓名)。

現(xiàn)場報名時,必須佩戴口罩,主動出示《山東電子健康碼》和疫苗接種信息,并測量體溫。

(四)資格審查:依據(jù)應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準予參加體能測評。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經(jīng)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測試。在規(guī)定時間未到的,視為放棄。應聘人員必須憑本人有效期內(nèi)身份證(若身份證丟失可持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評、筆試和面試。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省人社廳、省衛(wèi)計委、省公安廳《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主要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測評成績不計入應聘人員總成績;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參加筆試考試。

體能測評必須由應聘人員獨立完成。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

五、考試內(nèi)容、方法、時間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50%、面試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行筆試考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法律知識、時政知識等基本常識性問題,筆試采取書面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

(二)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人數(shù)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實有人數(shù)進行面試。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zhì),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取消政治考核、體檢資格。

全部應聘人員的體能測評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以適當方式進行公布。

六、聘用辦法

(一)政治考核

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的內(nèi)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近親屬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

(二)體檢

政治考核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省人社廳、省衛(wèi)計委、省公安廳《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要求執(zhí)行。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應聘人員放棄政治考核、體檢或政治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的,從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聘用

根據(jù)考試、政治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最終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職位職責

聘用后,主要協(xié)助公安機關執(zhí)法職位民警開展執(zhí)法執(zhí)勤和其他警務活動,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八、聘用后的待遇

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月工資2500元(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根據(jù)工作情況發(fā)放績效工資和特殊崗位補助。新聘用人員執(zhí)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點擊下載附件1-4

附件1、《鄒平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設置表》

附件2、《報名登記表》

附件3、《應聘誠信承諾書》

附件4、《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

鄒平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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