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濟南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公告
根據(jù)《2018年濟南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8年濟南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員
根據(jù)《2018年濟南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報考審計、稅務(原地稅,下同)系統(tǒng)職位考生的體檢公告,將在省審計廳、稅務局指定的網(wǎng)站發(fā)布,相關事宜請咨詢濟南市審計局、國家稅務總局濟南市稅務局(原濟南市地稅局)。
二、體檢確認
請濟南市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考生(不含審計、稅務系統(tǒng)考生,下同)及時聯(lián)系招錄機關(咨詢電話請到本專題招考公告的附件中招考職位表查詢)聯(lián)系確認體檢事宜。
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及時告知招錄機關,并于體檢時將變化情況書面報招錄機關。
放棄體檢者請按要求填寫《放棄公務員體檢及錄用資格聲明》(詳見附件2),并及時報送招錄機關。
報考各縣(區(qū))直機關、縣(區(qū))法院機關、縣(區(qū))檢察院機關、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機關的,由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通知體檢具體時間、集合地點并組織體檢。
報考市直部門(單位)的,由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通知體檢具體時間、集合地點并組織體檢。
除特殊情況經(jīng)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三、體檢標準
體檢執(zhí)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人社部發(fā)〔2010〕82號文件等有關規(guī)定。
四、相關要求
(一)請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需與面試準考證上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及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資格審查時資料提交不全的考生,請在體檢當天補交所缺資料。
(二)考生須嚴格遵守體檢紀律,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考生,將按有關規(guī)定不予錄用或者取消其錄用資格等處理。
(三)請務必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和監(jiān)督。體檢時,除工作人員外不得由家長等其他人員陪同,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移動通訊設備。
未盡事宜,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濟南市公務員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