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證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年齡要求詳見《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3、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其中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4、身體健康,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傳染病,無口吃,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與崗位相適的專業(yè)知識和能力。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明確結論的。
(4)有惡意失信行為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
(5)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6)法律、法規(guī)以及其他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計劃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23名,具體招聘崗位和數量詳見《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應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2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崗位需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得委托他人代為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時交納報名費100元。報名初審通過后報名費不予退還。
3、報名地點:郯城縣東城新區(qū)天元服務中心東副樓402室。
4、報名電話:0539-6107901。
5、所需材料:
(1)《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承諾書》(附件3);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并打印);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張(照片后注明姓名);
(5)退伍軍人報名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6)崗位所需其他材料。
所有應聘材料復印件不予退還。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條件的,一經發(fā)現(xiàn)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
考試方式根據報名人數而定,具體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考察范圍。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專業(yè)知識、能力素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提出聘用建議。
六、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郯城縣揚帆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定勞務派遣合同,相關待遇按照招聘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招聘人員均不具有行政、事業(yè)編制。
在當年度如因聘用人員辭職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現(xiàn)空崗時,根據空崗情況按照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其他事項
1、根據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現(xiàn)場報名、考試、體檢及考察期間,應聘人員進出需主動掃驗“場所碼”,佩戴好醫(yī)用口罩,接受現(xiàn)場疫情防控人員測溫,人員間隔保持1米以上。不符合疫情要求人員不得入場,請?zhí)崆白龊孟嚓P準備。
2、應聘人員在報名應聘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及時通過郯城縣人民政府網站了解發(fā)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及其未盡事宜由郯城縣揚帆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見《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監(jiān)督電話:0539-6112008。
附件1: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郯城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證處公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x
郯城縣人才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郯城縣揚帆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