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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公務員考試
2024年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5566.cn       2024-01-19      來源:青島市人民檢察院
【字體: 】              
  關于2024年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jù)《2024年度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公布(見附件1),并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024年青島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45分。
 
  二、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確定現(xiàn)有的筆試合格人員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存在違規(guī)違紀、缺考科目的,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三、資格審查時間和方式
 
  具體事宜由用人單位進行通知
 
  四、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選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1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證明材料。
 
  2、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3、報考檢察官助理崗位的需提供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未取得證書的,應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4、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相關失業(yè)承諾;本人與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工作單位之間屬臨時用工,且現(xiàn)已辭職的,或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相關失業(yè)承諾;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
 
  五、其他
 
  咨詢電話:0532-83016013。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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