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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公務員考試
2022年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招聘7人公告
http://www5566.cn       2022-09-27      來源:濰坊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字體: 】              

2022年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 6號)以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求,現將2022年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應聘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2年10月11 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專業(yè)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六)應聘醫(yī)療崗位人員,如已完成醫(yī)師執(zhí)業(yè)注冊,執(zhí)業(yè)范圍必須與應聘崗位相匹配;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八)根據《關于轉發(fā)國衛(wèi)辦科教發(fā)[2021]18號文件的通知》(魯衛(wèi)科教字[2021]2號)文件精神,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yī)師,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政策。

定向、委培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2年10月11 日為截止日期。

應聘人員須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應聘的,除提供學歷學位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于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yè)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經原用人單位同意,并提供由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二、招聘崗位

本次擬招聘專業(yè)技術及管理崗位人員7名。具體招聘崗位要求及條件詳見《2022年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1日9:00— 10月13日16:00

查詢時間:2022年10月11日11:00—10月14日11:00

應聘人員登錄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試鑒定專欄,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期間可修改報名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重要報名信息填報不實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2年10月11日11:00-10月14日11: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資格初審工作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網上報名期間,咨詢電話工作時間有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筆試開考比例按照1:3確定。對通過資格初審考生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崗位要求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取消、核減計劃將在招聘單位和濰坊市衛(wèi)健委網站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2年10月11日11:00—10月14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放棄。根據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fā)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

(四)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內含誠信承諾書)。具體時間在濰坊市衛(wèi)健委、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四、考試和現場資格審查

招聘采取筆試、面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根據專業(yè)不同分設考試科目。主要考察從事崗位的專業(yè)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研究確定。筆試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以核減后為準),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筆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在濰坊市衛(wèi)健委網站、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網站查詢。

(二)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發(fā)生現場資格審查與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面試人員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之上,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內含誠信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

4.職稱資格證書(有職稱要求的崗位提供);

5.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提供);

6.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7.報到證(有派遣期要求的崗位提供);

8.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9.已經簽訂就業(yè)協議書的畢業(yè)生和已參加工作人員需提交原就業(y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對出具確有困難的,最遲應當在體檢前出具);

10.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按順序整理好,并用透明文件袋裝好,寫明姓名、電話、報考崗位)

允許委托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審查,委托他人審查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應聘人員手寫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須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用。根據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fā)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70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與報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在濰坊市衛(wèi)健委網站、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官方網站通知。

(三)面試

面試根據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評及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工作技能。為保證新進人員素質,面試設最低分數線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

面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對面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排名。

五、考察和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

考察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疾觳缓细裾卟挥杵赣?。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和濰坊市衛(wèi)健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濰坊市衛(wèi)健委審核同意后,報濰坊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于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的有關規(guī)定,此次招聘人員屬于控制總量人員。

七、違紀處理

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根據情節(jié)輕重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2.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3.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忌鷳鲃优浜献龊靡咔榉揽毓ぷ?。

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負責解釋。

有關網站和聯系電話:

1.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官方網站和咨詢電話:https://www.wf120.com.cn/0536-8781588

2.濰坊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和咨詢電話:http://wsjkw.weifang.gov.cn;0536-8090288

監(jiān)督電話:0536-8090329

請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撥打以上電話。

附件:

1.《2022年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x

2.《工作經歷證明》.doc

3.《同意報考證明》.docx

濰坊市皮膚病防治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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