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2012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2〕6號)、《2012年東營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和《2012年東營市統(tǒng)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簡章》的有關要求,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集中資格審查,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應提交的材料
(一)《2012年東營市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公安人民警察)報名表》。
1、“個人簡歷”:從大學填起;
2、“家庭成員及其主要社會關系情況”填寫的范圍為:
(1)夫妻關系;
(2)直系血親關系;
(3)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
(4)近姻親關系。
填寫稱謂、姓名、年齡、工作單位及職務等信息要完整、真實。
(二)報考人員親筆簽名的《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部門、報考職位);
(四)本人有效期內(nèi)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全日制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及復印件1份。
其中,??飘厴I(yè)生報考的,還應提交戶口簿(或戶籍證明),非山東常住戶口的全日制院校2012年應屆??飘厴I(yè)生需出具山東生源的證明材料。
2、非全日制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戶口簿(屬集體戶的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職人員報考的,要提交有用人權(quán)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對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由報考人員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在體檢考察前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仍未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的,視為自動放棄。
3、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戶口簿(屬集體戶的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須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屬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的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公務員(截止到2012年3月1日,報考人員在縣級以下機關工作的累計時間為5年或2年)報考的,需提交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的《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加蓋公務員主管部門印章)及《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務員主管部門印章)等證明材料。
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出具畢業(yè)證(復印件1份)和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gòu)簽發(fā)的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主管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6、報考法院系統(tǒng)審判執(zhí)行業(yè)務部門工作人員、檢察院系統(tǒng)檢察業(yè)務部門工作人員職位的,需提交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1份。
7、報考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需提交學位證書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yè)生除外)。
8、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集中資格審查時間為:2012年5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集中資格審查地點:山東加工制造業(yè)人才市場二樓(東城黃河路153號,市交警支隊對面)
(三)未按時參加集中資格審查的,視為棄權(quán);集中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報考人員,應于2012年5月12日下午5:00前到報考部門提交相關材料,逾期未提交相關資格審查材料的,視為棄權(quán)。
經(jīng)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quán)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名單按規(guī)定公布。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必須本人參加資格審查,其他考生委托他人辦理資格審查的,須同時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按省有關規(guī)定,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資格審查時一并繳納。
(三)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通訊工具需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政策咨詢:東營市公務員局(電話:0546-8381726)
中共東營市委組織部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