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考前沖刺預測試卷(六)
一、單項選擇題(1~30小題,每小題2分,共60分。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選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把該選項前的字母填在題后的括號內(nèi)。)
1.甲見義勇為,與歹徒乙搏斗,救了被歹徒綁架的丙,但甲被刺傷,花費醫(yī)藥費1000元,乙無經(jīng)濟能力,則甲的損害( )。
A.應令乙分期給付,丙無須賠償
B.應令丙給予適當補償
C.應由甲自己承擔
D.應令甲與丙雙方分擔
2.單務民事法律行為是指( )。
A.只有一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
B.合同行為是單務法律行為
C.行為雙方都為一人的法律行為
D.民事法律行為的一方當事人只負有義務,而另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 3.對擔任監(jiān)護人有爭議,并且對有關組織指定也不服,由( )解決。
A.人民法院
B.被監(jiān)護人所在基層單位
C.仲裁委員會
D.公安部門
4.自然人參與合伙關系,不可以用( )出資。
A.勞務
B.資金
C.房屋
D.土地所有權
5.某甲從乙商店購買丙廠生產(chǎn)的保溫瓶,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爆炸,使某甲的胳膊被燙傷。某甲的損失應由( )。
A.乙商店或丙廠擔任責任
B.某甲承擔責任
C.某甲和乙商店承擔責任
D.某甲和丙廠承擔責任
6.表見代理之法律要件不包括( )。
A.以本人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
B.行為人無代理權
C.須相對人為善意
D.按有權代理來處理
7.某工廠采購員擅自以工廠名義,同某商店簽訂了買賣合同,從而形成了無權代理。形成無權代理的原因是( )。
A.沒有代理權
B.超越代理權
C.代理權已終止
D.濫用代理權
8.李某有二男一女三個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兒李麗一同乘車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發(fā)生車禍,李某和他的大女兒一起遇難死亡。李麗死后留有兩個兒子。李某留有10萬元的遺產(chǎn)。李某生前沒有留下遺囑,按法定繼承開始遺產(chǎn)分割。那么李麗是否有繼承權,如果有,應該如何繼承?( )
A.李麗有繼承權,其應繼承的份額轉繼承給她的兩個兒子
B.李麗沒有繼承權
C.李麗有繼承權,由她的兩個兒子代位繼承其應繼承的份額
D.李麗有繼承權,應該由她的兩個兒子和李某的兩個兒子,四人平均分割遺產(chǎn)
9.甲向某銀行貸款5萬元人民幣,由甲的工作單位乙有限公司承擔保證責任,這一保證關系的雙方當事人是( )。
A.銀行與甲
B.銀行與乙公司
C.甲與乙公司
D.以上答案都不對
10.張某有一頭牛要賣,王某向李某聲稱張某要委托自己替他賣牛,李某不放心,托人告訴張某,張某沒有否認,成交后,因李某不付購??疃l(fā)生糾紛,這一后果由( )。
A.張某自己承擔
B.王某向張某承擔
C.李某、王某承擔連帶責任
D.李某向張某承擔
11.甲公司欠乙公司500萬元到期債權,甲公司同時對丙公司享有400萬元的到期債權,但乙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債務,也不行使其對丙公司的到期債權,致使嚴重損害了債權人甲公司的利益。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償還其債權,不能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債務
B.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債務
C.丙公司如果拒絕甲公司要求向其履行債務的請求,甲公司無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乙公司放棄了對丙公司的債權,甲公司就無權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債務
12.法律上的處分是指依照所有人的意思,通過某種法律行為,對物進行處置。它意味著( )。
A.物實體上的消滅
B.所有權客體的消滅
C.物的所有權的轉移
D.權利義務的消滅
13.周某到某家具城購買家具,看中了甲公司生產(chǎn)的“352”號紅木家具一套。雙方達成
協(xié)議:價款8000元,周某預付訂金4000元,甲公司保證3天內(nèi)將貨送到周某家。雙方在“352”號家具上作了標記。當晚,家具城失火,該套家具被焚。本案應如何處理?( ) A.由周某承擔損失,周某應補交所欠貨款4000元
B.由甲公司承擔損失,甲公司應退還周某預付訂金4000元
C.由周某、甲公司雙方平均分擔損失,周某不補交貨款,甲公司不退還訂金
D.主要由甲公司承擔損失,周某也應適當承擔損失
14. 甲從其父親那里繼承了一個古董,并以22000元的價格賣給乙。后來丙向甲說古董是其交給甲的父親保管的,并提供了證據(jù)。則甲賣古董所得22000元的行為是( )。
A.不當?shù)美?/p>
B.侵權行為
C.無因管理
D.代理行為
15.應當先履行合同債務的當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情形是: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 )。
A.經(jīng)營狀況惡化
B.喪失商業(yè)信譽
C.轉移財產(chǎn)
D.更換法定代表人
16.某服裝廠與某紡織廠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約定紡織廠向服裝廠供給純毛衣料100萬米,按紡織廠提供的樣品交貨,紡織廠交貨經(jīng)服裝廠驗收后,服裝廠即將衣料加工成衣服銷售。后購買衣服的消費者反映衣料的質(zhì)量有問題。經(jīng)過檢驗,紡織廠提供的樣品是含有8%滌綸的衣料,紡織廠亦是按該樣品向服裝廠交貨的。本案的性質(zhì)應如何認定?( )
A.重大誤解
B.民事欺詐
C.違約行為
D.侵權行為
17.下列關于贈與合同哪項說法是正確的?( )
A.贈與合同是實踐合同
B.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
C.贈與合同是單方法律行為
D.贈與合同是多方法律行為
18.甲企業(yè)將其房屋一幢轉讓給乙企業(yè),由此發(fā)生的土地使用權轉移,其實現(xiàn)方式為( )。
A.當事人之間進行土地使用證交付
B.當事人之間進行土地使用證交付,并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
C.到土地管理部門備案,并在土地使用證上作變更記載
D.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并更換土地使用證
19.張某捏造李某品行不良、生活腐化,并廣為傳播,張某的行為侵犯了李某的( )。
A.姓名權
B.榮譽權
C.名譽權
D.隱私權
20.在利益第三人合同中,債務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且經(jīng)過催告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則誰得行使解除權( )。
A.該第三人
B.債權人
C.債權人和該第三人均得行使
D.債權人和該第三人須共同行使
21.甲攝影公司與劉小姐約定,攝影公司為劉小姐免費拍寫真集,劉小姐允許攝影公司使用其中一張照片作為攝影公司的海報廣告。后劉小姐發(fā)現(xiàn)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乙公司的廣告上。經(jīng)查,乙公司是從甲攝影公司花800元買到該照片的。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攝影公司侵害了劉小姐的肖像權
B.攝影公司享有劉小姐照片的版權
C.攝影公司的行為構成違約
D.乙公司的行為侵害了劉小姐的隱私權
22.某甲寫了一篇小說《英雄豪俠傳》。某編劇未經(jīng)甲許可,也未向甲支付報酬,將該作品改編成劇本。那么該編劇未侵犯甲的哪種權利?( )
A.發(fā)表權
B.著作權
C.改編權
D.獲得報酬權
23.某電視臺攝制電視劇《往事》,編劇丙根據(jù)民國人士馬某撰寫的人物傳記《往事回憶錄》創(chuàng)作了劇本,演員王某在劇中演出,該電視劇的著作權歸誰享有?( )
A.丙
B.電視臺
C.王某
D.馬某
24.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 ),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
A.6個月內(nèi)
B.3個月內(nèi)
C.8個月內(nèi)
D.12個月內(nèi)
25.張某生有一子張飛龍,一女張玉鳳,二人都已成家另過。張飛龍有一女兒,張玉鳳有兩個兒子。張某一直單獨生活。2008年張玉鳳因車禍去世,張某十分悲痛,不久也去世,死后留下大筆遺產(chǎn)。這些遺產(chǎn)該如何繼承?( )
A.張飛龍是唯一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B.張飛龍、張玉鳳均有權繼承,但因張玉鳳已死,其份額由配偶張玉鳳之夫繼承
C.張玉鳳先于張某死亡,其兩個兒子應代替其母張玉鳳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D.張某生前十分疼愛張玉鳳,其遺產(chǎn)應由張玉鳳的兩個兒子繼承
26.丘某17歲時將同班同學李某打傷,丘某18歲進入一家工廠上班。不久后李某起訴要求丘某賠償醫(yī)藥費,應由誰承擔民事責任?( )
A.丘某承擔
B.丘某之父承擔
C.主要由丘某之父承擔,丘某適當賠償
D.主要由丘某承擔,丘某之父適當賠償
27.產(chǎn)品不合格致人損害的責任中生產(chǎn)者的免責事由不包括( )。
A.未將產(chǎn)品投入流通的
B.產(chǎn)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C.將產(chǎn)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fā)現(xiàn)缺陷存在的 D.產(chǎn)品已經(jīng)經(jīng)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某建筑公司為修建工事,在馬路一側挖溝,并于夜間在溝邊設置了警示燈。一日,因電線短路,警示燈熄滅,恰有甲夜間騎自行車逆行途經(jīng)此處,摔入溝內(nèi)并受傷。甲遂向該建筑公司索賠。
28.甲受傷害屬于( )致人損害。
A.建筑物
B.產(chǎn)品
C.地面施工
D.從事高度危險作業(yè)
29.對甲所受的損害,建筑公司( )。
A.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B.應承擔次要賠償責任
C.不承擔賠償責任
D.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30.甲向人民法院請求給予法律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
A.6個月
B.1年
C.2年
D.4年
二、判斷題(31~4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判斷下列各題的正誤,正確的劃“√”,錯誤的劃“×”。)
31.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當然同時享有一切民事權利。 ( )
32.盜用、冒用他人姓名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姓名權的行為。 ( )
33.法人與其成員在人格上是徹底分離的,但合伙與合伙人在人格上則沒有完全分離。 ( )
34.留置權是一種約定的擔保物權。 ( )
35.代理證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無限責任。 ( )
36.債權人撤銷權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訴訟方式行使。 ( )
37.不可抗力與正當防衛(wèi)一樣均為一般侵權民事責任的抗辯事由。 ( )
38.由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污染損害的,由第三人和排污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
39.公司是財團法人。 ( )
40.法院有權限制或取消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 )
三、簡答題(41~43小題,每小題8分,共24分。)
41.簡述特殊侵權的類型。
42.簡述不當?shù)美臉嫵梢?/p>
43.簡述因產(chǎn)品缺陷致人損害侵權行為的責任要件。
四、論述題(44小題,16分。)
44.論民法平等原則。
五、案例分析題(45~46小題,每小題l5分,共30分。)
45.甲公司想購買某種辦公材料,得知華夏商場有貨,遂讓其員工乙持公司介紹信前往華夏商場洽談業(yè)務。員工乙找到華夏商場,華夏商場向其出示了打印的辦公材料價格。由于打印員的疏忽,價格打印錯誤,但雙方都未發(fā)現(xiàn)這一問題。甲公司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向華夏商場支付貨款時,雙方就價格問題產(chǎn)生爭執(zhí),華夏商場遂拒絕交貨。合同簽訂8個月后,華夏商場準備起訴甲公司。
(1)該合同是什么性質(zhì)的民事行為?
(2)如果該合同是可撤銷民事行為,華夏商場是否還有權主張撤銷權?為什么?
(3)該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46.甲公司于2001年2月26日向全國12家A設備供貨商發(fā)出關于以招標方式購買A設備的信息,并對A設備的基本性能、質(zhì)量、技術標準許和供貨時間作了原則性要求。
乙公司等12家供貨商于4月15日參加了甲公司購買A設備的招標會,并于當日投標。乙公司投標書的主要內(nèi)容如下:(1)向甲公司提供A設備3臺,每臺價格64萬元。(2)所提供設備的產(chǎn)地、規(guī)格、質(zhì)量、性能及主要技術參數(shù)。(3)乙公司于2001年6月10日前將3臺A設備運到甲公司所在地。(4)甲公司開箱驗貨后認為符合要求,則當即一次性支付80%的貨款。(5)剩余20%的貨款在甲方試用設備期滿后,于6月25 日一次結清。(6)任何一方違約均按總標的的15%支付違約金。(7)若乙公司中標后因未能按期供貨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每日按總標的的5%支付賠償金。
4月22日乙公司收到中標通知,甲公司希望乙公司如期履行標書約定的權利和義務。6月10日乙公司將2臺A設備運往甲公司,甲公司按實收設備價格的80%開出銀行匯票支付貨款,乙公司提出應按3臺設備價格的80%支付,甲方予以拒絕。6月13日乙公司將剩余1臺A設備運往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一次結清所有余款,并由甲公司負擔設備的運費。甲公司認為乙公司關于付清全部設備款項的要求不合理,至于運費問題因事先標書中未說明由哪一方負擔,可以協(xié)商。
全部設備試用合格后,甲公司于6月25日補付3臺設備20%的余款時,要求乙公司同時向甲公司支付因延期交貨的違約金。乙公司認為甲公司屬無理要求,乙公司雖有一臺設備延期交貨,但未給甲公司造成任何損失。
根據(jù)以上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合同訂立過程中,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分別在什么時間生效,要約人、承諾人分別是哪一方?
(2)6月10日甲方拒絕乙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3)甲方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的理由是否成立?
(4)如雙方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運費應由哪一方負擔?
《民法學》考前沖刺預測試卷(六)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B【解析】根據(jù)《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5條:“為維護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損害,因沒有侵權入、不能確定侵權人或者侵權人沒有賠償能力,賠償權利人請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nèi)予以適當補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奔资且驗榫缺灰掖虃?,而乙又沒有經(jīng)濟能力賠償甲的醫(yī)藥費,根據(jù)相關法律可知該由丙給甲以適當?shù)难a償。故選8。
2.D【解析】單務民事法律行為指一方當事人只負有義務,而另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的民事法律行為。
3.A【解析】《民法通則》第16條規(guī)定:對擔任監(jiān)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此題屬于對有關組織指定不服的情況,所以需要由人民法院裁決。故選A。
4.D【解析】合伙人可以以現(xiàn)金、實物、技術、勞務作為投資。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自然人無權處分。
5。A【解析】產(chǎn)品質(zhì)量不合格,由銷售者或生產(chǎn)者負責,故應由乙商店或丙廠負責。
6.D【解析】D項是表見代理的效果,不是法律要件。
7.B【解析】行為人所為的代理行為超越代理權。故選B。
8.A【解析】首先,應確定李麗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時間。根據(jù)司法解釋,如果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應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于李麗死亡,這樣李麗的繼承權轉繼承給其兩個兒子,而不是代位繼承。李麗兩個兒子繼承的份額只能是李麗應繼承的份額,而不是平均參加遺產(chǎn)的分割。
9.B【解析】保證合同是保證人向債權人承諾,當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或承擔連帶責任的合同。所以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是保證人和債權人。故選B。
10.D【解析】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表示否認的,、應視為同意他人的代理行為。王某不承擔連帶責任。
11.B【解析】本題考查考生對代位請求權的理解。代位請求權是債的履行的重要內(nèi)容,因此考生應重點掌握。本題中甲公司可以通過行使代位請求權保全自己的債權。
12.C【解析】法律上的處分是指對物的所有權的處置,即通過法律行為使物的所有權發(fā)生轉移。故選C。
13.B【解析】本題的考查點為財產(chǎn)所有權的轉移?!睹穹ㄍ▌t》第72條2款規(guī)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chǎn)的,財產(chǎn)所有權從財產(chǎn)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逗贤ā返?42條規(guī)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本案中“352”號紅木家具沒有交付給周某,甲公司仍享有所有權,所以甲公司也應負擔家具滅失的風險。A、C、D三項均違背了《合同法》第l42條的規(guī)定。
14.A【解析】不當?shù)美侵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據(jù)而受益,致使他人受到損害。
此題中甲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不當?shù)美?。故選A。
15.B【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情形。根據(jù)《合同法》第68條第1款的規(guī)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yè)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闭_回答本題的關鍵是對于該條的理解。對照該條分析本題所給選項,不難看出,選項A經(jīng)營狀況惡化,缺少法條第一項“嚴重”二字,經(jīng)營狀況能否達到嚴重程度,是不安抗辯權成立的關鍵,沒有嚴重惡化,僅僅是一般惡化或者有惡化的傾向,都不成立不安抗辯權,故該選項排除。B項喪失商業(yè)信譽完全符合第68條第2項規(guī)定的情形。C項轉移財產(chǎn),缺少法條關于轉移財產(chǎn)的目的界定,即轉移財產(chǎn)必須是為了逃避債務才能成立不安抗辯權,故此選項也應排除。D項更換法定代表人并不能成為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故也不符合試題要求。只有B項完全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也符合該題意。
16.C【解析】《合同法》第169條規(guī)定:“憑樣品買賣的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的質(zhì)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庇纱丝芍祟}中的情況屬于違約行為。故選C。
17.B【解析】《合同法》第186條規(guī)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chǎn)的權利轉移之前可能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zhì)的贈與合同或者經(jīng)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guī)定”。所以,贈與合同分為附任意撤銷權的諾成合同和不附任意撤銷權的諾成合同。故排除A項?!逗贤ā返?85條規(guī)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chǎn)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從條文中可以看出,贈與合同是兩個意思表示的結合。只要是合同,就不可能是單方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與單方合同不是一回事。
18.D【解析】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出讓方和受讓方應當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的,應向當?shù)赝恋毓芾聿块T申請變更登記。并不需要公證機關公證。故選D。
19.C【解析】名譽權是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獲得的社會評價、人格尊嚴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睹穹ㄍ▌t》第101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本案中,張某捏造事實并進行傳播,侵犯了李某的名譽權。
20.B【解析】根據(jù)合同的相對性原理,合同的當事人只能是訂立合同的雙方。故選B。
21.D【解析】《民法通則》第100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睌z影公司未經(jīng)劉小姐允許轉讓肖像的使用權是不合法的行為,無權處分劉小姐肖像的行為構成對劉小姐肖像權的侵害,同時攝影公司的做法也違反了其與劉小姐之間的約定。因此AC正確。但該寫真照片作為受委托完成的攝影作品,在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其著作權歸屬于受托人即攝影公司,B正確;本題中并沒有明確涉及非法披露私人生活秘密等問題,并不存在侵害隱私權的情況,D錯誤。
22.A【解析】根據(jù)《著作權法》第10條規(guī)定,發(fā)表權是指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所謂“公之于眾”是指向作者以外的公眾公布,顯然該編劇將甲的小說改編成劇本而并未公之于眾。故選A。
23.B【解析】根據(jù)《著作權法》第15條的規(guī)定,電影作品或者類似方法創(chuàng)作作品的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并有權按照與制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故本題選項為B。
24.A【解析】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6個月內(nèi),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本題選項為A。
25.C【解析】《繼承法》第11條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币虼?,張玉鳳的兩個兒子應代位繼承母親應繼承的份額,選項C為正確答案。 .
26.A【解析】《民通意見》第161條規(guī)定,侵權行為發(fā)生時行為人不滿18周歲,在訴訟時已滿18周歲,并有經(jīng)濟能力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7.D【解析】產(chǎn)品生產(chǎn)者的免責事由有三項:其一,未將產(chǎn)品投入流通的;其二,產(chǎn)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其三,將產(chǎn)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fā)現(xiàn)缺陷存在的。同時法律規(guī)定,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損害的,生產(chǎn)者、銷售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于受害人的過失造成損害的,可以減輕生產(chǎn)者、銷售者的賠償責任。
28.C【解析】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9.D【解析】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30.B【解析】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模?2)出售質(zhì)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二、判斷題
31.×【解析】民事權利能力只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一種資格,并不意味著民事主體必然享有民事權利。只有當民事主體參加到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后,才能實際享有民事權利。
32.√【解析】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1條規(guī)定,盜用、冒用他人姓名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
33.√【解析】法人以自己擁有或者經(jīng)營管理的財產(chǎn)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的成員對此不承擔責任,但合伙人要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法人與其成員在人格上是徹底分離的,但合伙與合伙人在人格上則沒有完全分離。
34.×【解析】留置權是法定擔保物權,不是約定的擔保物權。
35.×【解析】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代理證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而不是無限責任。
36.√【解析】債權人撤銷權,又稱廢罷訴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所為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以申請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
37.√【解析】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因欠缺主觀過錯要件而使行為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wèi)情況下因欠缺違法性而使行為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故二者都可以成為一般侵權民事責任的抗辯事由。因此本題正確。
38.×【解析】污染環(huán)境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但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則由第三人承擔責任。
39.×【解析】所謂財團法人,是指以財產(chǎn)為基礎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財團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公司是最為典型的私法人、社團法人和企業(yè)法人,但不是財團法人。
40.√【解析】在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序的情況下,法院有權限制或取消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簡答題
41.答:(1)企業(yè)法人對其工作人員損害的民事責任;
(2)國家機關或其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職務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3)產(chǎn)品質(zhì)量不合格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4)從事高度危險作業(yè)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5)環(huán)境污染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6)建筑物和地面施工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7)動物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8)被監(jiān)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42.答:不當?shù)美臉嫵梢ㄒ韵滤膫€方面:
(1)須一方受到利益,即一方當事人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財產(chǎn)利益。
(2)須一方受到損失。這里的所謂的受到損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使財產(chǎn)利益的總額減少,既包括積極的損失,也包括消極的損失。
(3)須一方受利益與一方受損失間有因果關系。所謂受利益與受損失間有因果關系,是指它方的損失是因一方的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它方受損的原因,受益與受損二者之間有變動的關聯(lián)性。
(4)須無合法的根據(jù),這是不當?shù)美麡嫵傻膶嵸|(zhì)性要件。
43.答:(1)產(chǎn)品存在缺陷。產(chǎn)品有缺陷是指產(chǎn)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chǎn)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以及產(chǎn)品不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等不合格的產(chǎn)品。前者是一般標準,后者是法定標準。在法律未明確規(guī)定產(chǎn)品標準時,適用一般標準。
(2)有損害后果。產(chǎn)品缺陷致人損害包括人身損害、財產(chǎn)損失和基于人身傷害而產(chǎn)生的精神損害,但不包括單純的缺陷產(chǎn)品自身的損害。在缺陷產(chǎn)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或其他財產(chǎn)損害時,除了要賠償人身損害和其他財產(chǎn)損失之外,還應賠償缺陷產(chǎn)品本身的損失:如果僅僅是缺陷產(chǎn)品自身損壞了,則應按合同違約責任處理。
(3)產(chǎn)品缺陷與損害后果有因果關系。產(chǎn)品責任中的因果關系,表現(xiàn)為產(chǎn)品缺陷與損害后果之間的相互聯(lián)系,而不是某種具體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而且在確定產(chǎn)品責任種的因果關系往往要通過因果關系的推定才能實現(xiàn)。
四、論述題
44.答:《民法通則》第3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有些國家的民法典沒有明文規(guī)定平等原則,學者稱其為無須明文規(guī)定的公理性原則。
《民法通則》規(guī)定平等原則的意義在于:明確各種不同類型的民事主體的地位是平等的;突出民事法律關系的性質(zhì),以區(qū)剮于行政法律關系和經(jīng)濟法律關系;平等原則是民法的其他原則的基礎,沒有平等原則,自愿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公平原則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平等原則體現(xiàn)在:民事權利能力平等,即民事主體資格平等,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主體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體地位平等,在民事法律關系中,無論自然人還是法人,不論所有制性質(zhì),不論經(jīng)濟實力強弱,民事主體的任何一方都沒有凌駕于另一方之上的特權;民事權益平等地受法律保護,作為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的民事權益都平等地受民法保護,任何組織和各人都不得侵犯。要注意的是,平等原則是指民事主體的權利能力平等和法律地位平等,不是指不同所有制經(jīng)濟的經(jīng)濟地位平等。民法在其功能范圍內(nèi)要保護弱者,在一定范圍內(nèi)限制形式上平等而事實上的不平等。如對借款利率的限制。
五、案例分析題
45.答:(1)該合同是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可撤銷行為,是因行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須以變更或者撤銷的民事行為。因為這是一個基于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guī)定為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2)華夏商場有權主張撤銷權,因為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在重大誤解的民事行為中,雙方當事人均享有撤銷權。當事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而本案中華夏商場行使撤銷權的時間尚未超過1年,因此華夏商場有權主張撤銷權。
(3)華夏商場享有撤銷權和變更權:首先,如果華夏商場主張撤銷該合同,則合同因被法院撤銷而自始無效,華夏商場應向甲公司返還貨款,雙方根據(jù)各自的過錯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其次,如果華夏商場主張變更該合同價款,則合同因被法院變更而成為一有效合同,華夏商場有權要求甲公司按照變更后的合同繼續(xù)履行或承擔違約責任;最后,如果華夏商場明確表示放棄撤銷權,則該合同成為有效合同,華夏商場應向甲公司繼續(xù)履行合同或承擔違約責任。
46.答:(1)要約于2001年4月15日生效,要約人為乙公司;承諾于2001年4月22 日生效,承諾人為甲公司。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14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內(nèi)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jīng)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钡?6條:“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采用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tǒng)接收數(shù)據(jù)電文的,該數(shù)據(jù)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tǒng)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tǒng)的,該數(shù)據(jù)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tǒng)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第21條:“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第26條:“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jù)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采用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時間適用本法第16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2)6月10甲方拒絕乙方的要求合理。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67條的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履行債務。在本案中,根據(jù)合同約定由乙公司于6月10日將3臺設備全部交貨,甲公司驗貨后才支付相應的價款。而乙公司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因此甲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辯權拒絕乙公司的付款要求。
(3)甲方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的理由成立。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違約金是對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行為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zhì)的補償手段,不論違約的當事人一方是否已給對方造成損失,都應當支付。
(4)運費由乙公司承擔。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62條規(guī)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nèi)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一)質(zhì)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guī)定履行。(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chǎn)的,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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