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公務員,首先想到的就是公務員是最穩(wěn)定的職業(yè),一旦考上就終身不會失業(yè),所以公務員被稱之為“鐵飯碗”“金飯碗”。每年不管是國考還是省考,公務員考試永遠都是競爭激烈,可謂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但公務員真的永不失業(yè)嗎?顯然不是。根據(jù)公務員法的相關規(guī)定,公務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就會被直接辭退,可見“鐵飯碗”“金飯碗”也有打翻的時候,我們一起去看看,究竟是什么情況。
一、考核不合格
公務員實行年度考核制度,主要考核內容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考核等次分為不稱職、基本稱職、稱職、優(yōu)秀,一般情況下,考核等次為稱職以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也難免有些特殊情況,比如當年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就有可能被評為不稱職,當然,也不是一被處分就得確定為不稱職,各地可能情況有些不同,小編所在地區(qū),黨紀嚴重警告以上,且處分原因是因工作關系的,將被確定為不稱職。一年考核不稱職也沒有太大關系,只是在晉升時不計算工作年限,但如果在年度考核中,連續(xù)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依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將被直接辭退。
二、不勝任現(xiàn)職
公務員考試是一種對行政能力高低判斷的考試,能通過公務員考試,本身是一種能力的體現(xiàn)。但是,現(xiàn)實中能通過公務員考試卻不能勝任工作的人比比皆是,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高分低能現(xiàn)象。當然,也有可能是組織安排不對,沒有做到人崗相適,導致不勝任工作也有可能。所以,勝不勝任工作在現(xiàn)實中其實很不好判斷,沒有一個定性和定量的標準,但這種現(xiàn)象又確實存在。所以公務員法作出相關規(guī)定,被單位認為不勝任現(xiàn)職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可以辭退。需要說明的是,光有單位認為其不勝任現(xiàn)職還不能辭退,必須其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才可以辭退,防止用人單位以此理由隨意辭退公務員。
三、拒絕合理安排
這里的拒絕工作安排是有特指的,不是平常的工作拒絕安排就可以辭退。主要指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并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一般出現(xiàn)在機構改革的時候,比如今年以來的黨政機構改革,就有很多單位或科室撤并,如檢察院的反貪污機構就合并到了紀委中去。在這樣的情況下,拒絕組織的合理和統(tǒng)一安排的,是可以被辭退的。當然,要說明的是,一定要是合理的工作安排,如果是明顯不合理的安排,是不能辭退的,比如安排孕婦從事體力勞動的,就明顯屬于不合理工作安排。
四、不遵紀守法
不遵紀守法的范圍比較廣,公務員需要遵守的規(guī)定和紀律也很多,稍不注意,就違反了相關紀律和規(guī)定,當然,不是所有的違紀違法行為都將被辭退。一般情況下,違紀行為較輕的,依照公務員法、黨紀處分條例等,給予公務員一定的黨紀政務處分,比如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嚴重的,將給予開除公職甚至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這里所指的不遵紀守法,是指公務員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jīng)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xù)擔任公務員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可以給予辭退處理,如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可以予以辭退。
綜上,可以看出公務員永不失業(yè)是個偽命題。雖然公務員號稱中國最穩(wěn)定職業(yè),但如果公務員不遵章守紀、不珍惜崗位、不努力工作,“金飯碗”“鐵飯碗”最終也會成為“泥飯碗”!